領導六要
「領導六要」是「證主」同工整合了四十五年服侍教會領袖的經驗,加上一些資深牧者和學者的意見所整理出來,總結出關於培育屬靈領導力的六個要素。
這六個要素及其簡單的定義為:
1. 辨認呼召(Identifying Your Calling)
我們知道聖經中的屬靈領袖,都是神所揀選呼召而非自薦。每個基督徒都蒙召成為門徒,要引導別人認識神及在真理中成長,但不是每個基督徒都確知自己是被神揀選的,還以為全職事奉者才有神的呼召。因此,成為屬靈領袖的起點,是要認識神造我們的心意與目的,確認神給我們每個基督徒的普遍性呼召,以及要懂得分辨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獨特呼召,特別是呼召你出來做領袖!
2. 品格建造(Characters Building)
主耶穌培育門徒時著重個人靈命與品德,加上華人教會重視德行操守的見證,培育道德領袖是必然的選擇。此外,我們對一位老師有深刻印象,也許是因為他的學識,但更可能是因為他的品德讓人敬重。品格建造對屬靈領袖來說是很重要,也是老生常談,我們稍後會在內文重點指出,品格建造能以效法模範(role model)為主,並以屬靈品格(即聖靈果子)為基礎。建立良好品德只能循序漸進,而以聖經及基督教真理價值培育個人屬靈品質,乃是培育領袖的基本內容。
3. 團隊領導(Team Collaboration)
世上沒有完美的人,因而不可能有完美的領袖。建立領袖不是指建立一個人成為至高的領袖,只有神才是至高的;建立領袖是指建立一群領袖,並發展培育團隊領導的文化土壤。新約聖經中領袖一詞從來都是眾數,可見團隊領導是聖經的領導概念之一,我們必須建立團隊領導文化及合作技巧。團隊跟工作小組的分別是,前者看重各人的成長,以過程為首要;後者則是工作主導,完成任務便會解散,彼此的關係不一定會延續下去。教會與機構所要建立的,是一群性格與能力不同,卻能同心和彼此守望,並朝著同一目標進發的團隊。
4. 領導方略(Leadership Strategy)
在教會裡,人才培訓是最重要的,但管理策略及發展策略等都是不能忽略的。教會及神學院近年開始接受,以基督教的價值理念提供管理及領導技巧與策略的訓練。事實上,近年西方的管理學理念中,就有不少符合聖經及基督教人觀與工作觀的理論,教會可以透過這些管理理論,來改善牧養素質及事工果效。有效的思維和技巧,包括管理策略、異象與溝通技巧、教練及生命師傅等等。
5. 持續得力(Personal Sustainability)
立志容易堅持難,事奉者需要持續不斷發揮影響力,堅持事奉直到見主面,因此持續得力以免耗盡是必要的操練。堅持定期個人退修固然是基本的,個人讀經計劃、符合性格的靈修及團隊成長小組等,也是不可或缺的。不能持續得力就會耗盡,而耗盡的兩個主要特徵,就是身心靈的崩潰和道德品格的腐敗。我們要時刻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,從能力的源頭支取事奉的力量,並建立同工隊伍及「諫友」,彼此提醒,才能從試探中得勝。
6. 使命傳承(Leadership Succession)
主耶穌頒布大使命,要我們傳福音、建立門徒,這使命要不斷實踐及傳承直到主再來。而教會只有建立人才資源庫,才能有效地把使命廣傳和延續。使命傳承包括兩個方向,縱向是要盡早預備接班人及把信仰傳給下一代,橫向是要預備更多同行者以壯大團隊。除了相關的異象教育外,還要按個別處境量身訂造合適的傳承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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